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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注意!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最新解读,必知!

2016-11-27 工人日报


近日,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)。

《准则》既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,也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举措的系统化,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。

为什么要制定一个新的准则?新制定的《准则》有什么重要的变化?如何读懂《准则》?针对这些问题,一起来看看。

为什么要制定一个新的准则?

一是完善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需要。

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。

三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。

新制定的《准则》有何重要变化?

通过制定新准则,既把过去行之有效的规定坚持好,也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作出新的规定。

本着这一精神,这次六中全会通过的新准则,既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、规定,又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、新举措、新规定。

比如,强调坚持党的领导,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,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,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;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、培植个人势力、结成利益集团;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、家教、家风,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,等等。

总之,新老准则相互联系、一脉相承,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。

解读

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“三不准”“三个决不允许”

《准则》第三部分指出,对党中央决策部署,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、不合意的不执行,不准先斩后奏,更不准口是心非、阳奉阴违

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,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,发挥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、各自为政,决不允许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

解读

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“十二个不准”

《准则》第四部分指出,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

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,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,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,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,不准制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。

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,不准信仰宗教,不准参与邪教,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、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。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、小圈子、小团伙,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、培植个人势力、结成利益集团。

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、唆使、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。

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、吹吹拍拍、阿谀奉承。

解读

反对“四风”“四个重在”

《准则》第五部分指出,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。

反对形式主义,重在解决作风飘浮、工作不实,文山会海、表面文章,贪图虚名、弄虚作假等问题。

反对官僚主义,重在解决脱离实际、脱离群众,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,作风霸道、迷恋特权等问题。

反对享乐主义,重在解决追名逐利、贪图享受,讲究排场、玩物丧志等问题。

反对奢靡之风,重在解决铺张浪费、挥霍无度,骄奢淫逸、腐化堕落等问题。

解读

选人用人“五坚决”“三不准”

《准则》第八部分指出,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。

坚决禁止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、拉票贿选等行为,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、要名誉、要待遇行为,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、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。

坚决纠正唯票、唯分、唯生产总值、唯年龄等取人偏向,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

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,不准任人唯亲、搞亲亲疏疏,不准封官许愿、跑风漏气、收买人心,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、递条子。

解读

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净化“三圈”

《准则》第十二部分指出,全体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、永不沾,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,坚决抵制潜规则,自觉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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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自:新华社,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,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号(ID:zyjwjcbwz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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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编辑:赵晨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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